郝玉明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年11月23日 14: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1月23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长安网消息,11月2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副处以上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武国瑞主持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郝玉明等同志任职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郝玉明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景仁、张波、且国山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厅长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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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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