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济南11月2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华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建华简历:
张建华,男,1954年7月生,汉族,山东烟台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烟台市芝罘区委副书记,烟台市委副秘书长,烟台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2001年1月任烟台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3年2月任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6年9月任东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7年1月任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1月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4月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3年2月任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
2018.08 接受山东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