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白城11月29日综合报道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晓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晓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晓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背弃入党初心,同党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与私营企业主不正当交往,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晓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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