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姚增顺被提起公诉(简历)

2018年12月18日 17:5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12月1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姚增顺(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增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增顺利用先后担任和平区海河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和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姚增顺简历

  姚增顺,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河北青县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入党,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11-1984.01 解放军59241部队战士、副班长;

  1984.01-1997.04 天津市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办事员、科员,武装部副部长,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经理(其间:1986.09-1989.12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人事管理专业学习);

  1997.04-1998.10 天津市和平区东兴市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998.10-2000.10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0.10-2003.04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9.08-2002.07在天津市委党校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04-2004.07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平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

  2004.07-2005.09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5.09-2007.01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办主任(兼)、地震办主任(兼);

  2007.01-2009.12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9.12-2011.12 天津市和平区建委主任;

  2011.12-2016.12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6.12 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8.04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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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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