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京12月24日综合报道 2018年12月21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文祖辞去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会议任命刘月科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决定:刘月科代理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月科简历
刘月科,男,汉族,1967年4月生,江苏阜宁人,1990年6月入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7.09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税收专业学习;
1991.08江苏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事;
1995.11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1.02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3.04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4.04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级)(2003.09—2006.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6.07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09省纪委常委,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10.03—2011.01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1.05省纪委常委;2014.05省纪委副书记(其间:2017.09—2018.01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1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18.11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12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