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宁1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向幸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向幸简历
李向幸,男,汉族,1964年8月生,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在广西冶金设计院、广西冶金厅工作,2000年8月到自治区计委工作,曾在工业经济发展处、稀土办、办公室工作,曾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兼)。
2018.11 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