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山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士合(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士合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士合简历
刘士合,男,汉族,1955年2月生,山东沾化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邹平县委书记、滨州市委常委、菏泽市委常委等职。
2007年3月任菏泽市委副书记,
2008年7月任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12月任莱芜市委书记,
2013年7月任东营市委书记,
2015年1月不再担任东营市委书记,
2017年2月任山东省十二届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2018年3月退休。
2018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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