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月11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会按照党章规定,选举卢希同志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卢希,女,1959年10月出生,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局级)、检察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等职,2017年10月,卢希当选为中纪委委员,2018年3月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
卢希简历
卢希,女,汉族,1959年10月出生,河北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79年10月北京市公安学校学习。1980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干部、副主任科员、分局团委副书记。
1989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199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厅副主任科员、政治部主任科员、副处级助理检察员、正处级检察员。
1998年12月北京市委政法委调研员、纪检处处长、干部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干部处处长。
2006年10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6年1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
2009年1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3年7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局级)、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2017年10月当选中纪委委员;2018年3月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9年1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