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深圳1月15日综合报道 14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接受刘恩因到龄退休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恩简历
刘恩,女,汉族,1956年10月生,广东南雄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哲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
1973年12月—1977年9月,广东凡口铅锌矿采矿坑口工人;
1977年9月—1978年8月,广东矿冶学院地质专业学习;
1978年8月—1982年6月,广东凡口铅锌矿学校教师、干事、团总支书记;
1982年6月—1987年9月,广东凡口铅锌矿团委副书记、书记(1986年1月正科级)兼选矿厂党总支书记(其间:1982年9月—1985年12月广东省韶关教育学院师范专科政治专业学习);
1987年9月—1991年9月,广东凡口铅锌矿工会副主席(副处级);
1991年9月—1994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妇联副主任、主任(1992年1月);
1994年3月—1995年9月,深圳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1995年9月—2003年3月,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其间:1995年9月—1998年7月广东省委党校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年3月—2004年6月,深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2004年6月—2013年1月,深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3年1月—2013年7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3年7月—2019年1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