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承德2月20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滦平县委原书记蔡福浩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蔡福浩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蔡福浩简历
蔡福浩,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河北兴隆人,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3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1.09--1984.07 承德师范兴隆分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4.07--1989.07 兴隆县兰旗营中学教师
1989.07--1991.08 兴隆县孤山子中学教导主任 (1986.08--1991.07在河北师范学院函授历史专业学习)
1991.08--1992.04 兴隆县教育局教育股干事
1992.04--1993.10 兴隆县纪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93.10--1995.01 兴隆县下台子乡党委副书记
1995.01--1999.03 兴隆县六道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9.03--2002.03 兴隆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1997.08--1999.08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档案信息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2002.03--2004.12 兴隆县副县长
2004.12--2008.04 兴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8.04--2009.12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12--2010.10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2010.10--2011.04 平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正处级)
2011.04--2013.04 平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4--2016.12 滦平县委书记
2016.12--2017.04 滦平县委书记,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7.04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滦平县委书记
2018.12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