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郑州2月26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靳绥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靳绥东简历
靳绥东,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山东曲阜市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5月参加工作,河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安阳市书法协会名誉主席。
1978——1982年,河南大学政教系学生;
1982——1986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干事、学校部秘书、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宣传部副部长;
1986——1990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长;
1990——1992年,河南省长葛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1995年,河南省长葛县(市)委书记(其间:1993—1995年在河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5.05——1998.12,中共安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1998.12——2001.01,中共安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1.01——2004.01,中共安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03.03—2004.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4.01——2008.01,中共安阳市委书记;
2008.01——2008.03,河南省政协副主席,中共安阳市委书记;
2008.03——2017年1月,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12年9月,河南省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8.09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