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崔臣(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臣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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