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濮阳3月1日综合报道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濮阳市纪委监委对南乐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单海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单海岩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他人礼品,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商提供帮助,违规购买公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单海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濮阳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濮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单海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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