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国成(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雅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国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国成,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国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国成简历

刘国成,男,汉族,1955年10月生,河北深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8月至1978年2月,在温江县寿安公社当知青;
1978年2月至1980年3月,在四川省供销合作学校学习;
1980年3月至1987年7月,在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教育处工作;
1987年7月至1991年1月,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教育处副处长;
1991年1月至1992年1月,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1月至1993年9月,任四川省日用杂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总经理;
1993年9月至2000年11月,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1996年4月至1999年7月兼任四川省云龙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0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8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
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四川省政协农业委副主任;
2018年2月,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厅级干部;
2018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