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武威3月21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姜保红(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保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保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姜保红简历
姜保红,女,汉族,1974年4月15日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12月任甘肃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处副处长;2012年1月任武威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4月任武威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2013年10月任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2014年5月任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天祝藏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兼)、县委常委、县委委员;2015年7月任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武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原系武威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2018.08 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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