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重庆3月26日综合报道 据重庆铜梁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铜梁区委批准,铜梁区纪委监委对铜梁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喻永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喻永禄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向群众乱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骗取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喻永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铜梁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铜梁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喻永禄开除党籍处分,由铜梁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喻永禄简历
喻永禄,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重庆铜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7.07 四川省铜梁县永嘉中学教师
1987.07—1993.06 四川省铜梁县大庙中学教师
(1983.07—1988.06 重庆师范大学化学系函授学习)
1993.06—1995.06 四川省铜梁县大庙中学教导副主任
1995.06—1996.10 四川省铜梁县大庙中学教导主任(其间:1995.07—1996.10下派到铜梁县华兴镇任镇党委委员、镇长助理)
1996.10—1997.02 四川省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
1997.02—1997.06 四川省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
1997.06—1999.01 重庆市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
1999.01—2001.10 重庆市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1998.09—2001.07 重庆市委党校党建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1.10—2004.06 重庆市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06—2006.12 重庆市铜梁县白羊镇党委书记
2006.12—2009.07 重庆市铜梁县安居镇党委书记
2009.07—2011.07 重庆市铜梁县蒲吕镇党委书记,铜梁县工业园区B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1.07—2014.08 重庆市铜梁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08—2016.07 重庆市铜梁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7—2017.09 重庆市铜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接待办主任
2017.09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