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连云港3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平利用担任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常委、副区长兼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筹委会主任,东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平简历
郑平,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江苏涟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十四届连云港市人大代表。1989年4月起,先后任连云港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连云区副区长,连云区委常委、副区长(1998年4月兼任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筹委会主任),连云区委副书记、区长;2001年7月任东海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2年1月任东海县委副书记、县长;2002年12月任东海县委书记;2006年1月任东海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1月任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东海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1月至今任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8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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