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湛江3月2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吴于2002年11月起历任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廉江市委书记;2008年8月起历任湛江市市长助理,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于2003年至2013年期间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至2018年期间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吴简历
陈吴,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10月起历任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
2007年1月任廉江市委书记
2007年3月任廉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8月起历任湛江市市长助理,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6月任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2月任湛江市副厅级干部
2018年7月退休。
2018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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