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3月29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伟东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决定免去:杨伟东的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衡晓帆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衡晓帆,1967年12月生,此前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杨伟东,1964年1月生,2018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近日已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衡晓帆简历
衡晓帆,男,1967年12月生,汉族,山西侯马人,1987年1月入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宣传处副处长、秘书处处长,出入境管理处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昌平分局政治委员,西城分局政治委员,丰台区委常委、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政治部主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2019.03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