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汕头4月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广东省政协原常委,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长蔡宗泽(正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宗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宗泽于1998年至2011年担任汕头市龙湖区委书记,汕头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人事安排、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蔡宗泽简历
蔡宗泽,男,汉族,1951年12月出生,广东潮阳人,大学学历,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历任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干事、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主任
1998年10月任汕头市龙湖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2年6月任汕头市委常委兼龙湖区委书记
2003年5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2006年8月兼任汕头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06年10月兼任汕头市副市长、代市长
2007年1月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1月任广东省政协常委
2013年1月退休。
2018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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