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柳锦明被开除党籍

2019年04月04日 16:3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榆林4月4日综合报道 据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由汉中市纪委监委对榆林市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柳锦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柳锦明纪律意识丧失,漠视人民群众利益,把公权力当做自己敛财的工具,多次在保障住房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柳锦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榆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柳锦明开除党籍处分。汉中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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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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