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中山4月11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广东省中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方维廷(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维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方维廷在先后担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书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书记期间,超越职权,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方维廷简历
方维廷,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广东惠来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起历任广东省物价局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3年3月起历任广东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9年1月起历任中山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主任
2006年9月起历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7月任中山市委副秘书长、翠亨新区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2年8月任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4月任中山火炬开发区及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12月任中山市委秘书长、火炬开发区及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4年4月任中山市委秘书长
2016年12月任中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8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