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市总工会《劳动午报》消息,5月8日,北京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刘伟当选为北京市总工会主席。郑默杰、潘建新、王敬东、韩世春、赵丽君、王永浩、蒋文云、林林、赵郁、周宪梁、郑尚元、刘军、周静等13位同志当选为市总副主席;丁文强等29位同志当选为常务委员。
刘伟简历
刘伟,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河南漯河人,中共党员,1974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974年至1976年河南省郾城县孟庙公社插队知青。
1976年至1978年河南省许昌地区运输公司汽修厂工人。
1978年至1982年北京钢铁学院精密合金专业学生。
1982年至1987年北京钢铁学院教师,团委副书记、书记,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1987年至1991年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中专部部长。
1991年至1994年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1994年12月副教授)。
1994年至2001年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其间:1996年至1998年在中国社科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学习,1997年参加中央党校第28期地厅级干部进修班)。
2001年至2002年北京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级)。
2002年至2003年北京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2003年至2005年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2005年至2008年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08年至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委书记(其间:2006年至20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201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山区委书记。
2016年至201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2018年至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北京市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