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梅学军接受审查调查(简历)

2019年05月09日 15:3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包头5月9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纪委网站消息,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梅学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指定,通辽市扎鲁特旗纪委监委正在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梅学军简历

  梅学军,男,汉族,1958年3月17日出生,内蒙古固阳人,大学文化,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12月至1980年1月,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产公司工作;

  1980年1月至1981年8月,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计划委员会工作;

  1981年8月至1983年11月,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助理审判员;

  1983年11月至1988年3月,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审判员;

  1988年3月至1990年2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

  1990年2月至1992年7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副科级助审员;

  1992年7月至1999年1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正科级审判员;

  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技术鉴定处副处长;

  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处副处长、副处级审判员;

  2002年6月至2006年1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

  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8年7月至2016年9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高配正处级领导职务);

  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18年3月,退休。

  2019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梅学军接受审查调查(简历)

2019-05-09 15:3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查看余下全文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