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宏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孟宏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孟宏伟简历
孟宏伟,男,汉族,1953年11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学位。
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等职务。
2018.10 涉嫌违法,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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