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5月1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孟建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孟建伟简历
孟建伟,1954年11月生,蒙古族,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1969.10—1971.05,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沙金胡套海公社通讯员;
1971.05—1976.03,解放军5108部队64分队战士;
1976.03—1977.07,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农机厂工人;
1977.07—1981.07,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干部;
1981.07—1986.0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海渤湾中队副指导员;
1986.05—1988.01,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副队长;
1988.01—1991.0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队长;
1991.02—1994.07,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劳教所所长;
1994.07—1998.05,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8.05—2003.06,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
2003.06--2007.1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局长;
2007.12—2010.09,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2010.09—2013.0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2013.01—2015.0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自治区政协委员;
2015.01-2017.12,十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
2017.12,退休。
2018.10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