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2019年第18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8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
于江,男,汉族,1970年3月生,1991年4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拟提名为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9年5月2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12380(1)
举报网站:www.ln12380.gov.cn
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2019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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