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肇庆5月30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肇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森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森源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经济上贪婪,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阳奉阴违,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装修办公用房;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失职失责。
江森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森源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肇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江森源简历
江森源,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广东德庆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3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3年3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4年8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5年7月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
2006年5月任肇庆市怀集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6年11月任肇庆市怀集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2月任肇庆市怀集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7月任肇庆市端州区委书记
2015年8月任肇庆市端州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3月任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3月被免职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