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曙光被查 2016年已退休(简历)

2019年05月31日 17:1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韶关5月31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曙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曙光简历 

  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大学学历,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

  1994年8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3年1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3年6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5年3月任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1月退休

  2019年5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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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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