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6月1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5月3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韶春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郑宏范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郑宏范,1965年1月生,此前担任中宣部副秘书长。张韶春近日已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郑宏范简历
郑宏范,男,汉族,1965年1月生,河南南阳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高级编辑。
1983.09—1987.09 信阳师范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7.09—1990.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2.01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信息报社编辑
1992.01—1995.12 人民日报社国内政治部编辑
1995.12—1997.09 人民日报社国内政治部党的生活组副组长
1997.09—2000.01 人民日报社国内政治部党的生活组组长
2000.01—2004.01 人民日报社国内政治部副主任(其间2000.01—2001.01在中央宣传部 挂职,任中央宣传部新闻协调小组副组长)
2004.01—2005.10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副主任
2005.10—2008.01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巡视员、副主任
2008.01—2014.04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主任
2014.04—2019.05 中央宣传部副秘书长兼全国宣传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
2019.05—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