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白山6月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党委书记王延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延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延生在担任吉林省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表单位向他人索要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延生简历
王延生,男,满族,1954年8月出生,吉林抚松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2年9月,任抚松县副县长;2000年2月,任抚松县委常委、副县长;2004年1月,任抚松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4年2月,任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2005年4月,任抚松县委书记;2006年8月,任白山市委副秘书长;2008年8月,任白山市水务局局长;2008年12月,任白山市交通局局长;2011年1月,任白山市政协副主席;2012年12月,因换届不提名不再担任白山市政协副主席;2014年9月,退休。
2019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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