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沙6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6月10日,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敏利用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处长、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敏简历
孙敏,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湖南南县人,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文化。
1993年5月至1996年7月,任湖南省国土管理局地籍处副处长;
1996年8月至2000年9月,任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土地监督检察处副处长;
2000年9月至2009年9月,历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处长、湖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湖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2009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2018.11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