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4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市监委消息: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副经理郑清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由东城区监委立案调查,已查明其构成单位行贿罪及挪用公款罪。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郑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合同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继续立案侦查,目前已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
郑清简历
郑清,男,1966年3月出生,群众,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副经理,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3.09-1994.12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4.12-1998.11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1998.11-2001.04 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北京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2001.04-2009.04 北京市城市改建综合开发总公司经理;
2009.04-2018.06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经理;
2018.06 免去其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经理职务,保留副经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