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衡阳6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湖南省纪委网站消息,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新华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在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李新华简历
李新华,男,汉族,湖南常宁人,1963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常宁县中医院副院长、院长,常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常宁县卫生局局长,常宁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常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6年7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常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城建投董事长;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常宁市正县级干部;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常宁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4年1月至2019年2月,任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9年2月至4月,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2019年4月,任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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