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白城7月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锐在担任白城市副市长、白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锐简历
王锐,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吉林扶余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93年10月,任白城市轻化局党委书记、局长;1995年10月,任洮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1996年3月,任洮南市委书记;1999年2月,任白城市市长助理;1999年3月,任白城市副市长;2003年12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长;2007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1月,退休。
2019.02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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