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杭州8月1日综合报道 据浙江在线消息,今天(8月1日)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任振鹤请求辞去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任振鹤,土家族,1964年2月生,曾长期在湖北省工作,历任咸宁市市长,咸宁市委书记,湖北省副省长,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等职务,2017年调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8年5月出任浙江省纪委书记,今年1月当选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近日已出任江苏省委副书记。
任振鹤简历
任振鹤,男,土家族,1964年2月生,湖北鹤峰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湖北省鹤峰县纺织品公司统计员,鹤峰县民族贸易局业务股副股长、办公室主任,鹤峰县五里区副区长,鹤峰县城郊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鹤峰县委常委、副县长,上海市普陀区工商局副局长(挂职),鹤峰县委副书记,湖北省利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湖北省恩施州副州长、利川市委书记,恩施州委常委、副州长、州委副书记,湖北省黄冈市委副书记,湖北省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5月任湖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12月任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2018年5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
2019年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年7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