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揭阳8月2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揭阳日报》消息,8月1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科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张科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张科,1968年2月出生,曾任广东省委台办副主任,东莞市副市长,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2016年任东莞市委副书记。
张科简历
张科,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重庆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6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
1985.09—1989.06,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审计学专业学习,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9.06—1990.06,省审计局外资审计处审计见习干部;
1990.06—1992.04,省审计局外资审计处科员(其间:1989.12—1991.01在省曲仁矿务局花坪矿基层锻炼);
1992.04—1993.11,省审计局外资审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3.11—1998.06,省审计厅(局)外资审计处主任科员;
1998.06—2000.07,省审计厅外资审计处副处长;
2000.07—2001.03,省审计厅经贸审计处副处长(其间:1999.12—2000.12参加省第一批高层次管理人才出国培训班赴美国加州洛杉矶州立大学进修金融管理一年);
2001.03—2012.05,省委台办副主任(其间:2009.03—2010.01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
2012.05—2012.06,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2.06—2014.06,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06—2016.12,东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12—2017.01,东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7.01—2017.02,东莞市委副书记;
2017.02—2017.06,东莞市委副书记,长安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06—2017.07,东莞市委副书记,东莞滨海湾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07,东莞市委副书记,东莞港(滨海湾新区)党工委书记;
现任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