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被"双开" 对老板"有求必应"

2019年08月03日 11:4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郴州8月3日综合报道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志伟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收受礼品礼金,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在巡视谈话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志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思想滑坡蜕变,为政不廉、公私不分、家风不正,对老板“有求必应”,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依然我行我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志伟简历 

  刘志伟,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湖南永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函授本科文化。

  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任资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1年8月至2015年8月,历任郴州市城管办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9月,任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石兰兰)

精彩图片

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被"双开" 对老板"有求必应"

2019-08-03 11:4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查看余下全文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