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漳州8月13日综合报道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镇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镇城违反政治纪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个人私利而漠视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家风败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张镇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理想信念丧失,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镇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此前,张镇城已辞去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张镇城简历
张镇城,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福建云霄人,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86年10月,任云霄县马铺乡干部;1986年11月至1991年1月,任云霄县委组织部科员;1991年1月至1993年6月,任云霄县云陵镇科技副镇长;1993年6月至1994年1月,任云霄县列屿镇党委副书记;1994年1月至1996年8月,任云霄县列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6年8月至1998年11月,任云霄县列屿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漳浦县县长助理;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漳州市水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1年9月至2007年5月,任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5月至2011年6月,任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6月至2016年1月,任诏安县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诏安县委书记;2016年3月,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9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