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贵阳9月17日综合报道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贵阳市白云区委原书记杨明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明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国家宗教政策,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奖金;违反组织纪律,自行其是,违规成立工作机构,扰乱正常行政管理秩序,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照顾他人出国且擅自改变行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杨明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明晋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明晋简历:
杨明晋,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贵州息烽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0月,任贵州省息烽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1982年10月至1987年7月,先后任息烽县委党校教师、副校长;
1987年7月至2000年8月,先后任息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黑神庙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小寨坝镇党委书记,息烽县县长助理、副县长;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贵阳市小河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常务工作);
2003年2月至2006年4月,先后任清镇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
2006年4月至2012年2月,任清镇市委书记;
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镇市委书记;
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镇市委书记,贵州贵安新区党工委委员(兼);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兼),白云区委书记;
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兼),白云区委书记;
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白云区委书记;
2017年2月,任贵阳市政协副主席,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白云区委书记。
2019.03 接受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