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信阳10月12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政协原主席冯鸣(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鸣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冯鸣利用其担任信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冯鸣简历
冯鸣,男,汉族,1958年4月出生,河南济源人,大学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
1976.09--1978.03 新乡市郊区北站乡下乡知青;
1978.03--1981.12 郑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1.12--1983.11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工商部编辑;
1983.11--1998.07 历任河南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广播新闻处编辑、工商组副组长、组长、副处长、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助理兼新闻部主任;
1998.07--2001.03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2001.03--2004.02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总编辑、副台长;
2004.02--2006.12 信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6.12--2011.09 信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1.09--2016.01 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02 信阳市政协主席
2019.04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