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毕节10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贵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贵阳市白云区委原书记杨明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明晋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明晋利用担任贵阳市原小河区副区长,清镇市长、市委书记,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明晋,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贵州息烽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0月,任贵州省息烽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1982年10月至1987年7月,先后任息烽县委党校教师、副校长;
1987年7月至2000年8月,先后任息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黑神庙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小寨坝镇党委书记,息烽县县长助理、副县长;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贵阳市小河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常务工作);
2003年2月至2006年4月,先后任清镇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
2006年4月至2012年2月,任清镇市委书记;
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镇市委书记;
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镇市委书记,贵州贵安新区党工委委员(兼);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兼),白云区委书记;
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兼),白云区委书记;
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白云区委书记;
2017年2月,任贵阳市政协副主席,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白云区委书记。
2019.03 接受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