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10月1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原副巡视员邱进宝(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邱进宝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邱进宝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先后担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委书记,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邱进宝简历
1983年7月至1990年11月,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曙光乡干部;
1990年11月至1993年2月,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曙光乡副乡长;
1993年2月至1995年8月,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曙光乡党委副书记;
1995年8月至1998年11月,巴彦淖尔盟临河市曙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书记;
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副旗长;
2003年11月至2004年8月,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委副书记;
2004年8月至2005年2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5年2月至2008年5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5月至2011年9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委书记;
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3年12月至2017年10月,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
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
201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
2019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