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鄂州10月1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汉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陈新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新林简历
陈新林,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61年6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1年2月至2006年11月,历任共青团鄂州市委副书记,鄂州市华容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梁子湖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华容区委书记,鄂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
2006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鄂州市委常委;
2006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鄂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鄂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政协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3年6月至2013年9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
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年1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9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