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包头10月1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霍建设(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霍建设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霍建设简历
霍建设,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大学学历,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5月至198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103地质队工作;
1982年6月至198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县经委副主任;
1984年1月至198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党校大专班学习;
1985年12月至199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交通局副局长、局长;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8年6月至200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兴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2月至2002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11月至200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委书记;
2004年4月至2009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丰镇市委书记;
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
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巡视员;
2013年11月,退休。
2019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