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无锡11月4日综合报道 据无锡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监委对惠山区原副区长刘俊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俊伟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俊伟理想信念缺失,党员意识淡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俊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俊伟简历
刘俊伟,男,汉族,曾用名刘伟,1970年9月生,江苏无锡人,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3月任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副镇长;2004年12月任惠山区前洲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2006年8月任惠山区堰桥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10月任惠山区堰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09年11月任惠山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局长;2013年6月任惠山区钱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钱桥配套区党工委书记、无锡职教园党工委副书记;2016年8月任惠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刘俊伟系惠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2019年7月,被免去惠山区政府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副区长职务,辞去惠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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