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咸阳11月1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权王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权王军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权王军利用担任陕西省省委巡视组副组长、杨凌示范区纪工委书记、咸阳市纪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权王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差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权王军滥用职权,擅自处理违纪资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权王军伙同他人持枪多次非法狩猎,情节严重;被告人权王军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和非军用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权王军简历
权王军,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陕西澄城人,大学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陕西女子监狱教育科任干事、科员;
1992年4月至2004年6月历任陕西省纪委《党风与廉政》杂志社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副主编、正处级副主编;
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任陕西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陕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
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2015年8月至今任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7年12月当选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03 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