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抚州11月1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永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永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曹永琳简历
曹永琳,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江西省都昌县人,大学本科文化,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
1994年12月,历任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
2009年2月,任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局长;
2014年8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17年2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8年10月,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9年8月,被免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