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昆明11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罗建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建宾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罗建宾利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建宾简历
罗建宾,男,汉族,1960年1月生,重庆綦江人,大学学历。198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在云南煤矿基建公司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公安局三处干警、水上派出所副指导员,昆明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干部二处副处长、干部三处处长,五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3月至2009年2月,任五华区委书记;2009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9年1月,在昆明市政协工作,保留副厅级待遇。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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