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被提起公诉(简历)

2019年11月19日 13:2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鄂州11月1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新林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新林利用担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陈新林任鄂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超越职权违规决定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新林简历 

  陈新林,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61年6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1年2月至2006年11月,历任共青团鄂州市委副书记,鄂州市华容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梁子湖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华容区委书记,鄂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

  2006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鄂州市委常委;

  2006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2008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鄂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鄂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政协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3年6月至2013年9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

  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鄂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年1月,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9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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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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